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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3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吴兴区戴山学校报账员付佰康挪用资金问题。

 2018年4月26日,付佰康在兼任吴兴区戴山学校报账员期间,因个人购房资金周转困难,利用其经手代收学生校服款的职务便利,挪用学生校服款人民币6万元用于支付其个人购房首付款。同年5月29日,付佰康归还上述款项。2021年7月,付佰康受到警告处分。

2、南浔区菱湖镇三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沈培芳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1年9月,沈培芳在负责菱湖镇三溪村种粮补贴申报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仅依据该村种粮大户沈某某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未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致使申报面积与实际可收获面积严重不符,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沈培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德清县雷甸镇东新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林土少缴纳村集体租金问题。

 2006年,时任雷甸镇东新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林土租用村集体房屋一间用于个人经营。租用期间,高林土利用职务便利,少缴纳2007年、2009年、2011年及2012年四年租金,共计人民币0.4万元。2021年8月,高林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责令退赔。

4、长兴县和平镇琛碛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钱云飞履职不到位问题。

 2020年7月,时任和平镇琛碛村党总支书记钱云飞未经村两委商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未经公开发包,个人决定将琛碛村垃圾分类示范村(环境提升)节点打造工程发包给长兴某广告公司实施,该工程于2020年9月完工,涉及工程总费用为人民币9.1559万元。2021年11月,钱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吉县灵峰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程飞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8年1月,灵峰街道收到安吉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原县国土资源局对安吉某纸制品厂的行政处罚决定。程飞作为时任灵峰街道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对法院行政裁定后续跟进处理不到位,并引发群众多次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程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有的违反廉洁纪律少支付村集体租金,有的违规发包村集体工程,有的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削弱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问题导向,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查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风险点,靶向纠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督促推动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民心所向为工作导向,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